二手房買賣糾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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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網上如何計算二手房產權的熱度很高,很多網友也很關心如何計算二手房產權。為此,專業鄭州房產律師還在互聯網上進行了搜索,以獲取相關信息。如果有興趣的網友想了解具體情況,專業鄭州房產律師會把自己收集的一些信息分享給大家。
二手房產權
大多數購房者對房屋產權知之甚少,混淆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。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。房屋所有權期限是永久性的,而土地使用權根據開發商的不同類型有不同的使用年限,包括:民用住宅建設用地、商業建設用地、工業建設用地。其中,一般住宅房屋所有權為70年,商業房屋所有權為40年。到期自動續期的,屆時續期費增加1%-10%(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),補繳費最多不超過5位數字。
基于以上解釋,不難理解,我們的房子不僅有房屋的所有權,還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權。也就是說,開頭提到的關于二手房產權的一些問題,其實是指房屋的土地使用權,也就是說70年的土地產權不能和70年的土地使用權混淆,正確的說法應該是“土地使用權一般是70年”。如果之前購買的二手房已經住了10年,那么這個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還是60年。根據法律規定,使用70年后可以自動續費。要看所購二手房的性質。如果是國有土地,就有60年的土地使用權。土地性質為貧困房或房改的,期滿后可繼續使用70年。
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
也就是說,土地使用權期滿,如果國家需要收回土地,必須連同地上建筑物一起收回,就有問題了。因為房子是先開發后轉讓的,所以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以土地出讓合同中的終止時間為準,即土地使用權到期,但房產尚未達到退休年齡。此時,應對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權人進行相應補償,收回土地使用權;不收回的,地上建筑物所有權人可以在期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,并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。
經過一個小系列的講解,相信大家對二手房產權的計算有了更深的認識,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專業鄭州房產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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