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(yè)界動態(tài)
首頁 / 業(yè)界動態(tài)離婚時凈身出戶還能要求重新分配財產(chǎn)嗎
2017年,趙小剛(化名)在親戚的介紹下認識了王小麗(化名),雙方對彼此感覺都還不錯,而且也非常聊得來,經(jīng)過半年的相處,雙方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。
兩個人結婚后,購置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,做為兩個人的小家,婚后兩個人逐漸意識到婚姻與戀愛的不同,各種瑣事接踵而來,兩個人爭吵不斷,趙小剛終于忍受不了這樣的生活,便向王小麗提出了離婚,一開始王小麗并不同意離婚,但趙小剛急于擺脫這段不愉快的婚姻生活,表示愿意“凈身出戶”房產(chǎn)歸王小麗,后兩人于2018年6月辦理了離婚手續(xù)。
然而,2018年9月份趙小剛以簽訂離婚協(xié)議時沒有考慮清楚,凈身出戶損害其合法權益為由,起訴到法院,要求撤銷離婚協(xié)議,重新分割房產(chǎn)。
【錦盾房產(chǎn)糾紛律師解析】
錦盾律師認為,離婚時凈身出戶趙小剛,有權就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分配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。但其主張是否能獲得支持,還要看其在簽訂離婚協(xié)議時,是否有被欺詐、脅迫等情形,如果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(jù),那么,法院無法支持趙小剛要求重新分配財產(chǎn)的請求。
在本案中,趙小剛和王小麗是在2018年6月份辦理的協(xié)議離婚,而在2018年9月份趙小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配財產(chǎn),其起訴時間未超過法律規(guī)定的期限,因此,法院應該受理其案件。
雖然法院受理了趙小剛提起的訴訟,但是趙小剛并未能向法院提供證據(jù)證明其是在被欺詐或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離婚協(xié)議,可以明確趙小剛與王小凡在婚姻登記機關協(xié)議離婚時,趙小剛是自愿同意房產(chǎn)歸王小麗所有,兩人達成的離婚協(xié)議是兩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沒有欺詐、脅迫的情形。因此,趙小剛對房產(chǎn)分割問題反悔要求重新分割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(jù),法院應該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。
由上述案例,大家可以看出離婚時凈身出戶,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財產(chǎn)的,但要注意訴訟時效,如果過了訴訟時效法院是不會受理。即使是在訴訟時效內(nèi),法院受理了,也是需要提供證據(jù),證明離婚協(xié)議是受脅迫、欺詐等情形下簽的,否則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。所以,錦盾律師提醒大家,在簽訂離婚協(xié)議時一定要謹慎,莫因一時沖動,導致悔不當初!
兩個人結婚后,購置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,做為兩個人的小家,婚后兩個人逐漸意識到婚姻與戀愛的不同,各種瑣事接踵而來,兩個人爭吵不斷,趙小剛終于忍受不了這樣的生活,便向王小麗提出了離婚,一開始王小麗并不同意離婚,但趙小剛急于擺脫這段不愉快的婚姻生活,表示愿意“凈身出戶”房產(chǎn)歸王小麗,后兩人于2018年6月辦理了離婚手續(xù)。

【錦盾房產(chǎn)糾紛律師解析】
錦盾律師認為,離婚時凈身出戶趙小剛,有權就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分配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。但其主張是否能獲得支持,還要看其在簽訂離婚協(xié)議時,是否有被欺詐、脅迫等情形,如果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(jù),那么,法院無法支持趙小剛要求重新分配財產(chǎn)的請求。
在本案中,趙小剛和王小麗是在2018年6月份辦理的協(xié)議離婚,而在2018年9月份趙小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配財產(chǎn),其起訴時間未超過法律規(guī)定的期限,因此,法院應該受理其案件。

由上述案例,大家可以看出離婚時凈身出戶,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財產(chǎn)的,但要注意訴訟時效,如果過了訴訟時效法院是不會受理。即使是在訴訟時效內(nèi),法院受理了,也是需要提供證據(jù),證明離婚協(xié)議是受脅迫、欺詐等情形下簽的,否則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。所以,錦盾律師提醒大家,在簽訂離婚協(xié)議時一定要謹慎,莫因一時沖動,導致悔不當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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