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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給我買房怎么做才能屬于我自己


今天有一個當事人打電話過來咨詢錦盾律師:我父母打算給我全款買套房,但我現在已經結過婚領過證了,這房子是屬于我自己的還是我們夫妻倆的?我該怎么做才能讓這套房屬于我自己?
錦盾律師解答:如果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只要你父母全額出資,而且登記在你自己名下,那這套房子就是屬于你的個人財產。但在民法典生效之后,就需要加一個步驟了,需要你父母與你簽訂協議,明確約定是給你個人的,才能算作是你的個人財產。至于這協議該怎么簽,分三種情況:
父母給我買房怎么做才能屬于我自己
第一種情況,父母與你及你配偶簽訂贈與協議,四人都在協議上簽名確認,這樣合同的有效性肯定是無爭議的,但這么做有一個弊端,應該協議中明確是贈與你個人的,對配偶來說在心理上不太好接受,可能會影響到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以及家庭的和諧。
第二種情況,父母與你之間私下簽訂贈與協議,不告知你的配偶,這種情況在你們雙方發生糾紛時,很可能合同效力會被提出質疑,可能會被認定為是你們事后倒簽的合同,沒辦法證明贈與當時的意思表示。所以一定要在出資前或出資時簽訂贈與協議,這樣發生爭議時也能舉證。
父母給我買房怎么做才能屬于我自己
 
錦盾律師建議,如果有條件的話,在簽訂贈與協議的時候,可以去做下公證,這樣不容易被推翻,相當于給贈與協議的效力上又加了把鎖。
如您遇到類似的問題或者遇到此類糾紛,可以詳細咨詢錦盾律師,錦盾專業律師可以根據您的情況給您一些切實有效的建議,幫您選擇更好的維權方式。

錦盾律師咨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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